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第18条:主播带货新规指南
主播资质与责任
根据第18条规定,主播在直播带货前需具备相应的资质,如商品知识、行业背景等,确保对所推广的产品有深入的了解。主播在直播过程中需对商品的真实性、质量、功能等负责,不得发布虚假信息或误导消费者。
商品信息透明化
主播在直播带货时,必须确保商品信息的透明化。这包括商品的价格、产地、材质、使用方法等关键信息。主播不得故意隐瞒或误导消费者,必须提供真实、准确的商品信息。
消费者权益保护
新规强调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。主播在直播带货过程中,需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不得采用虚假宣传、恶意竞争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。主播还需对消费者的投诉和反馈给予及时回应,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。
合规宣传与广告法
主播在直播带货时,必须遵守广告法的相关规定,确保宣传内容真实、合法。不得发布违法、违规的广告内容,如涉及虚假广告、低俗内容等。主播需对自己的言行负责,确保直播内容的合规性。
责任追究与处罚
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主播和商家,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。这包括罚款、吊销营业执照、追究刑事责任等。这一举措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
消费者途径
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,如遇到质量问题或虚假宣传,可通过投诉、举报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。相关部门将对这些投诉进行及时处理,确保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保障。
《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》第18条为直播带货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规范,有助于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。消费者和主播们需要密切关注这一新规,确保自己的言行符合规定,共同营造一个健康、有序的网络直播营销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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