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手主播与助理合作协议
一、协议双方
甲方:快手主播(以下简称“主播”)
乙方:助理(以下简称“助理”)
二、协议目的
本协议旨在明确主播与助理在快手平台上的合作关系,明确双方的权责,避免纠纷,确保合作顺利进行。
三、合作内容
1. 主播负责在快手平台上进行直播、发布视频等内容,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。
2. 助理负责协助主播完成直播、视频制作等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协助直播前的准备工作、直播过程中的互动、视频剪辑等。
3. 助理应遵守主播的直播计划,协助主播完成直播任务,确保直播顺利进行。
4. 助理应尊重主播的意见和决定,不得擅自改变直播内容或计划。
5. 助理应保守主播的商业秘密,不得任何有关主播的私人信息或商业。
四、权责明确
1. 主播的权责
(1)主播应按时支付助理的劳务费用,确保助理的合法权益。
(2)主播有权对助理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,确保直播和视频的质量。
(3)主播有权根据工作需要调整直播计划和内容,助理应予以配合。
2. 助理的权责
(1)助理应按时完成直播和视频制作任务,确保直播和视频的质量。
(2)助理应遵守主播的直播计划,不得擅自改变直播内容或计划。
(3)助理应保守主播的商业秘密,不得任何有关主播的私人信息或商业。
(4)助理有权要求主播按时支付劳务费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五、协议期限
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。协议期满后,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协议。
六、违约责任
1.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2. 若因一方原因导致直播或视频制作无法按时完成,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。
3. 若一方对方的商业秘密或私人信息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七、争议解决
本协议的解释、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律。如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,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;协商不成的,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。
八、其他
1. 本协议一式两份,主播和助理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可由双方另行协商,签订补充协议。
3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(主播):
乙方(助理):
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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