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:总则
一、目的
为建立科学、公平、可量化的绩效管理体系,提高项目管理效率,推动战略目标的实现,特制定本规定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项目全体成员,包括职能部门与项目组。
第二章:架构与职责
三、绩效管理领导小组
由项目经理担任,成员包括项目副经理、总工、总监以及各部门负责人。领导小组负责审批制度、处理申诉以及结果的终审。
四、执行机构
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协调实施。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绩效目标的分解以及员工的考核。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成员的过程考核。人力资源部负责结果的应用与管理。
第三章:考核机制设计
五、考核周期
部门或项目组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,并进行年度总评。个人则每月进行过程考核,每季度进行综合考核。
六、考核维度
1. 部门层面:包括项目交付准时率(权重30%)、资源利用率(20%)、风险管控成效(15%)、跨部门协作满意度(15%)以及流程优化贡献度(20%)。
2. 员工层面:主要考核工作业绩(任务完成率、质量达标率占50%)、专业能力(项目管理工具运用、问题解决占30%)以及工作态度(主动性、团队协作占20%)。
3. 项目团队:以铁三角指标为准,包括进度偏差率、成本节约率以及客户满意度。
七、考核流程
目标制定后,进行过程,采集相关数据,进行评价,审定结果,最后进行反馈面谈。
第四章:考核结果应用
八、激励体系
根据考核结果,调整薪酬中的绩效工资浮动比例(+20%,D级-15%)。对于连续两年表现优秀的员工,优先考虑晋升,并纳入人才池。对于表现较差的员工,需要参加能力提升计划。
九、特殊奖惩
对于超额完成关键节点的项目,给予预算5-10%的奖励。对于季度考核为D级的员工,给予黄牌警告,年度累计两次则给予红牌并调岗。
第五章:附则
十、争议处理
建立三级申诉机制,首先由部门进行协调,如未能解决则提交至HR进行调解,最终由领导小组进行终审。
十一、实施日期
本规定自202X年XX月XX日起执行,每年12月进行制度适用性评审。
配套工具建议:
1. 使用项目管理系统(如JIRA/禅道)自动抓取进度数据。
2. 采用360度评价模板,包括客户与协作部门的评分项。
3. 引入绩效改进IDP(个人发展计划)表,辅助员工提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