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乐培训机构销售提成方案
一、 目的
本方案旨在激励销售团队积极拓展生源,提升机构的知名度和市场份额,实现业绩增长。通过合理的提成制度,激发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,提高客户满意度,促进机构的长期稳定发展。
二、 适用范围
本方案适用于机构所有销售岗位人员,包括但不限于课程顾问、市场推广人员、渠道销售等。
三、 提成方案
1. 基本提成模式:
采用 “底薪 + 绩效提成” 的模式。
底薪: 根据岗位职责、工作经验、能力水平等因素确定,保障基本生活需求。
绩效提成: 根据销售业绩进行浮动,具体计算方式如下:
2. 提成计算方式:
(1) 按课程类型区分:
课程:
一对一课程: 提成为课程总价的 10% - 15%。其中,前三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50%,后九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50%,分阶段结算。
小班课课程: 提成为课程总价的 8% - 12%。其中,前三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40%,后九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60%,分阶段结算。
青少年课程:
一对一课程: 提成为课程总价的 12% - 18%。其中,前三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60%,后九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40%,分阶段结算。
小班课课程: 提成为课程总价的 10% - 15%。其中,前三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50%,后九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50%,分阶段结算。
(2) 按渠道区分:
直接销售: 按上述课程类型提成标准执行。
渠道合作: 提成为课程总价的 5% - 8%。其中,前三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30%,后九个月的提成为总提成的 70%,分阶段结算。渠道合作包括但不限于合作机构、地推活动、线上广告等。
(3) 退费处理:
学员在课程开始后三个月内退费: 销售人员需承担已获得提成的 50% 的退费责任。
学员在课程开始后三个月至九个月内退费: 销售人员需承担已获得提成的 30% 的退费责任。
学员在课程开始后九个月退费: 销售人员无需承担退费责任。
3. 提成结算周期:
每月结算一次,次月 10 日前发放上月提成。
年终进行年度业绩统计,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年度奖金发放。
4. 特殊情况提成:
新开班课程: 对于新开设的课程,在开班前三个月内每售出一名学员,销售人员可获得额外 课程总价1% 的提成。
续费课程: 对于成功续费的学员,销售人员可获得续费课程总价 5% 的提成。
推荐课程: 如果学员通过老学员推荐前来报名,推荐的销售人员可获得推荐学员课程总价 3% 的提成。
四、 绩效考核指标
除了销售提成外,还将根据以下绩效考核指标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评估:
销售业绩: 主要考核销售额、签约数量、续费率等指标。
客户满意度: 通过客户回访、满意度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。
团队协作: 考核与团队成员的沟通协作能力。
学习提升: 考核参加培训、学习新技能的积极性。
五、 方案调整
本方案将根据市场情况、机构发展状况以及销售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,以确保方案的合理性和有效性。
六、 附则
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本方案由机构管理层负责解释。
本方案通过设置合理的提成比例、分阶段结算、按渠道区分提成、特殊情况提成等方式,充分激励销售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。结合绩效考核指标,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评估,促进机构的长期稳定发展。希望通过本方案的实施,能够打造一支高绩效、高满意度的销售团队,为机构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。
